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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倡议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等方式参与绿化活动

2021-03-12 07:48:46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王翔 刘成杰



水母网3月12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王翔 刘成杰)今年是全国人大颁布实施《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40周年,连日来,烟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义务植树活动公告和绿化倡议,建议广大市民在做好个人及家庭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采取“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方式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为建设“生态城市、美丽烟台”播下新绿。

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连续多年居山东省首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烟台市先后实施三年大造林、三年水系绿化、三年森林城市建设和三年国土绿化提升攻坚行动等重大工程,累计完成造林200余万亩,造林成活率连续多年达到90%以上,实现了森林资源总量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市林地面积817.6万亩,森林覆盖率36.28%,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首位。森林覆盖率分别高于全国(22.96%)、全省(18.24%)13.32和18.04个百分点。烟台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

按照省政府“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部署要求,市政府启动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并与各区市政府(管委)签订责任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国土绿化工作扎实开展。立足区位特点和资源禀赋,以国家森林城市复查验收为抓手,统筹推进“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果还林、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五大工程,累计完成造林和生态修复39.85万亩,占省政府下达计划的105.4%,超额完成省政府“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提升了山区、水系、陆域及城区绿化水平,进一步构建完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造林绿化工作推进中,烟台精心打造项目载体,集中力量抓好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落户烟台。各区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深入组织实施山东省森林镇村和乡村林场等建设工作,积极吸引、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森林生态旅游、林业产业基地、特色林果业等,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同时选取重点区域,精心打造培育多处造林绿化优质亮点工程,示范带动全市绿化水平全面提升。

截至目前,全市35个乡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13个乡镇、125个村居获评省级森林镇村,招远市塔山四倍体泡桐生态修复等3个工程获评山东省林业生态工程,芝罘区塔山生态林场等20个林场获评山东省乡村林场,牟平区海德动植物园等3处基地获评首批山东省义务植树基地,累计争取省级奖补资金2000万元以上,全面提升了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四五”全市林地面积保持820万亩

今年,我市将以全面实行林长制为总抓手,大力实施全域绿化五年攻坚行动,系统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努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等多种形态有机融合的绿色生态格局,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烟台样板”。

1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对林长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自2019年11月全面实施林长制以来,不断建立健全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林长8285人,其中市级7人、县级134人、乡级1315人、村级6829人。市、县、乡均成立林长制办公室,印发《烟台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多个配套文件,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渐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新机制,推动森林资源有效管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去年,烟台市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全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全域绿化五年攻坚行动,统筹推进“荒山绿化彩化、生态廊道提升、森林城市建设、乡村绿化美化、沿海更新修复、矿山恢复治理”六大工程,加快推进“生态城市、美丽烟台”建设,多途径、多方式拓展生态空间,增加生态资源总量,提升生态资源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计划到2025年,全市林地面积保持在820万亩左右,进一步巩固森林覆盖率在全省领先地位。着力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和林地生产力,实现生态状况持续优化、生态功能日益完善、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不断夯实绿色本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全市规划建成义务植树基地100多处

多年来,烟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义务植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为人民种树、为群众造福”的发展理念,身先士卒带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以“3·12植树节”、“3·21世界森林日”等节日为依托,通过栽植纪念林、纪念树等形式踊跃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共规划建成义务植树基地100多处,建设各类纪念林50余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将植树造林转化为全民参与的公共行动。

每年3.12植树节期间,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协调绿委成员单位和社会团体,深入推进“造纪念林、植纪念树”等绿化活动,积极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大力推行以植树劳动为主,抚育管护、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倡导公民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设施修建、国土绿化公益宣传等活动,不断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义务植树活动的全民性、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不断增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尽责意识,做到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义务植树规定家喻户晓,把全市人民“盼生态”“要生态”的强烈愿望转化为共建共享绿色的实际行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绿色文明、生态文明的新风尚,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营造浓厚氛围。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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