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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场监管部门曝光两起违法案例

2021-02-01 16:10:54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2月1日讯 近年来,烟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烟台市唐命源医疗器材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一、基本案情和处理结果

2018年11月28日,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福山区福海路丽景佳园的烟台市唐命源医疗器材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利用“生命源适应范围与禁忌症”PPT课件、“四大功能”PPT课件,对顾客宣传该企业销售的治疗仪可以治疗多种适应症和四大功能,并宣传治疗仪的综合功能、对一些常见病的治疗时间和治疗效果,其宣传内容远远超出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批准的适用范围,对治疗仪的功能进行了夸大、虚假并使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足以欺骗、误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

二、案情警示

一个时期以来,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通过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制作虚假宣传广告欺骗消费者,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病弱等人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查办、曝光了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有效了遏制“保健”市场乱象。

王伟超参与、介绍他人参加传销案

一、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

2019年12月29日,莱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对王伟超参与、介绍他人参加传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6年9月7日成为“善心汇”会员,获得进行资金操作和发展下线的资格。此后,当事人通过微信宣传、当面介绍等方式宣传介绍善心汇,先后发展直接下线会员6名,发展总下级会员73名。当事人通过两种方式来谋取利益,一是通过善心汇平台的资金操作方式来获得差额收益,即静态收益;二是获得其下线进行资金操作金额一定比例的提成,作为其发展下线的收益,收益的50%作为其动态收益,其余50%转换为商城购物消费抵扣。自2016年9月7日至2017年7月24日,当事人获得静态收益27600元、发展下线提成15220元。非法经营额87600元,违法所得42820元。

当事人参与、介绍善心汇,发展“善心汇”会员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属于传销行为,依法应予处罚。鉴于当事人具有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的情节,莱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做出了减轻处罚的处理,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42820元、罚款10000元。

二、案情警示

依法打击传销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对于传销行为,市场监管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打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近年来,市场监管机关立足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大局意识,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善心汇”传销案件处置,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在案件处理中,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审慎的原则,在组织、介绍或者参与传销的界定、对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的计算上做足工作,同时,在自由裁量权的把握上综合全面考量,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通过处罚的手段达到打击传销的目的。同时,按照“灭存量、堵增量”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传销防范打击处置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具体执法实践中捍卫法律的尊严。

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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