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7 09:41:11
来源:水母网
兹定于2021年1月20日启动南山嘉园回迁安置房交房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朝阳(一期)、所城历史文化街区协议搬迁范围内已选定南山嘉园安置房的被搬迁人。
按照南山嘉园选房确认单编号顺序办理交房手续,每天限定50个号(上午25个号,下午25个号),早8:30开始(中午12:00-13:30休息)至当天交房工作结束。具体如下:
20日:上午NSS001号—NSS025号;下午NSS026号—NSS050号。
21日:上午NSS051号—NSS075号;下午NSS076号—NSS100号。
22日:上午NSS101号—NSS125号;下午NSS126号—NSS150号。
23日:上午NSS151号—NSS175号;下午NSS176号—NSS200号。
24日:上午NSS201号—NSS225号;下午NSS226号—NSS250号。
25日:上午NSS251号—NSS275号;下午NSS276号—NSS305号。
26日:上午NS001号—NS025号;下午NS026号—NS050号。
27日:上午NS051号—NS075号;下午NS076号—NS109号。
2.结算费用:①未选初装房的初装费(200元/㎡);②安置房小于等价值调换面积差价款;③临时安置费(发放至2021年3月1日再后延四个月止,即2021年6月30日止)。
1.被搬迁人本人到场须携带:①搬迁补偿协议原件;②交房验收单;③南山嘉园选房确认单;④被搬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如委托他人代理,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①被搬迁人的授权委托书;②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1.按照本通知第四条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交房地点办理交房手续,如逾期则顺延到下一时间段优先交房。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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