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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不得在民办学校领取报酬

2021-01-17 09:37:26

来源:水母网   记者 庞磊



水母网1月1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庞磊)15日,省教育厅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20条,主要内容包括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相关报表填写负担、抽调借用教师带来的负担、校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负担等5个方面,旨在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职称评审中不得设置繁琐的程序和材料

在减负清单方面。对照中央要求,我省提出了20条严格禁止或限制性的要求。

针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项目繁多、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4条要求。严禁各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审批报备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禁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层层签订责任状;严禁以调研指导、工作调度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不得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等评比考核中设置繁琐的评审程序和材料,不得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

针对社会事务进校园给教师带来负担的问题,省教育厅提出5条要求,即严格规范、合理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参与维护稳定、防灾减灾等重要专项工作;严格规范教师参与城市创优评先等活动;严禁开展教育部门年度计划以外的各类教育宣传活动;严禁安排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或借用学校场地举办招商、庆典等活动。

严禁非教学单位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

针对报表填写过多、评先树优名目多等问题,省教育厅要求,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报表填写工作;严禁强制要求教师填写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问卷调查等材料;严格规范省市县三级教师评先树优和资质评定活动。

针对抽调借用教师的问题,省教育厅提出了4条要求:一是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二是严禁非教学单位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三是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在民办学校领取报酬;四是严格规范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活动。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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