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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烟台福山4家医疗机构被处罚

2021-01-15 10:01:52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



水母网1月1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 通讯员 武曌)昨日,记者从福山区卫计监督所了解到,在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中,福山区4家医疗机构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被处罚。

据福山区卫计监督所介绍,最近,全国疫情形势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然而,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心存侥幸心理,思想麻痹大意。连日来,福山卫监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1家社区服务站、3家个体诊所存在预检分诊不登记、不测量就诊患者体温、消毒液浓度配制不正确等防控不到位问题,有重大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人员对3家医疗机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1家医疗机构因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扣除相应不良执业积分。

福山卫监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提醒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进入医疗机构人员“验码+测温+佩戴口罩”要求。规范设置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做好登记,不得私自接诊体温超过37℃或在37℃上下浮动的患者。要做好消毒措施,使用合格的消毒产品,每天至少2次对空气、地面、 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要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使用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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