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4 15:41:44
来源:齐河融媒
1月13日下午,齐河县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省委、市委关于齐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省委批准:孙修炜同志任齐河县委书记;德州市委决定:孙修炜同志任中共齐河县委委员、常委。
孙修炜,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山东莱州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硕士。
1988.09—1992.07 华中理工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学生
1992.07—1999.02 潍坊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副科长兼团委书记
1999.02—2001.03 昌乐县昌乐镇党委副书记
2001.03—2004.01 共青团昌乐县委书记(其间:2000.09—2003.07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4.01—2005.02 昌乐县红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5.02—2006.12 昌乐县乔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6.12—2009.01 昌乐县朱刘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作室主任(其间:2004.04—2009.06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9.01—2013.03 昌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昌乐县朱刘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3.03—2014.04 潍城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4.04—2016.06 寒亭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6.06—2018.01 寿光市委副书记
2018.01—2019.02 寿光市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
2019.02—2019.03 潍城区委副书记
2019.03—2021.01 潍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21.01— 中共齐河县委书记
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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