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6 15:31:39
来源:水母网
本网评论员 王军华
这两天陆续收到不少通讯员关于“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稿件,有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这些单位特别是很多中小学,都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说明宪法已经走进群众的日常生活。加强宪法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必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保障。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对宪法的充分认识和尊重,是依法办事的基础,是依法维权的基础,是依法用权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更是确保中国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法制保证。因此,遵守法律首先要遵守宪法,弘扬法治精神首先要弘扬宪法精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过,真正的宪法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每个公民的内心里。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学校教室里老师们的生动讲解、动漫里的有趣展示,社区咨询台前志愿者的热心服务、法律专家的耐心解答,醒目位置悬挂的一条条宣传条幅,舞台上的一场场文艺演出,手机上的一张张图解、H5和一个个小视频,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让宪法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引导并促成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让依法办事成为新常态,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将进一步促进宪法的全面实施。
吴巧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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