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0-09-01 07:59:34
来源:水母网
发布会现场
水母网9月1日讯(YMG全媒体·大小新闻记者 刘晋 徐峰 摄影报道)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出台的第13部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
《条例》是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文明烟台”的制度保障,也是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现实需要,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按照烟台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年内还将制定出台《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据介绍,《条例》包括总则、基本行为规范、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共五章五十一条。
《条例》围绕社会生活中一些突出问题和不文明现象,明确了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出行、绿色健康生活、社区公共文明、家庭文明、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就医、爱护野生动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十个方面共一百余种基本行为规范。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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