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新闻频道>烟台要闻
烟台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

2020-08-06 10:07:01

来源:水母网   记者 逄苗



水母网8月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孙立晓)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21年6月30日。

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本次专项行动将禁止交易来自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全面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严厉打击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厉打击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厉打击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 “长江野生江鲜” 等字样;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厉打击以“长江野生鱼” “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严厉打击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严厉打击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如发现上述禁止行为,可通过12345热线或12315平台举报。

王惠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