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新闻频道>烟台要闻
【水木平说】保护劳动者“清凉权”

2020-08-03 09:03:45

来源:水母网   姜春康



最近,我国高温天气异常“火热”,多地呈“烧烤模式”,气象图“火红一片”。高温暴晒考验人们的体力和意志,户外露天作业、高温下的劳动者,值得呵护。7月30日的《烟台日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高温下他们挥汗如雨忙施工》,就让人很感动。

酷暑之下,从事建筑、环卫、快递、交警、铁路巡护、高空作业等工作的基层劳动者顶烈日高温作业,容易引发中暑甚至危及生命。他们,值得尊敬,更应该被给予特殊照顾。这时,“高温津贴”四个字变得很有人性味。其实,早在2012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高温下劳动,有获得高温津贴、缩短工作时间乃至停工休息等权益。

制度关怀,更显情怀。我国劳动者高温津贴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及时到及时,值得肯定。但将关怀严格落实到位,更考验企业“良心”和部门执行。遗憾的是,理想丰满现实骨感,虽然我国多地发出高温劳动者保护令,但发放不到位情况依然存在。不少高温作业劳动者一方面承受着超过规定的劳动时间,另一方面还得不到必要的津贴补助和强制休息安排。

劳动者的“清凉权”不容践踏。最值得“痛恨”的是,一些单位明知道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却假装不见,只有被批评被责令整改时才行动,查处不到就省下这笔高温费。毫无疑问,这样的被动作为既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容易让办法在执行中变得疲软。因此,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迫在眉睫。同时,亟需加大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畅通举报通道,收到举报就认真查,查到就不能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制度性保障。

高温津贴不是福利,而是劳动者应得的报酬权益,对企业来说,不发报酬是违法行为,需要担责。这就需要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值得注意的是,实际生活中,很少有劳动者通过起诉来解决此类问题,即便有主张高温津贴的,也是在起诉拖欠工资等劳动待遇时“顺带”主张,这样的维权困境并利于劳动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也呼吁工会和其他社会力量发挥作用,能够给予基层劳动者必要帮助。

只有提高违法成本,让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真正感受到“痛”,才能阻止他们不再在保护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高压线下,睁一只眼闭一眼玩躲猫猫。有读者反映,有城市的部分企业存在拿西瓜、绿豆汤替代高温津贴的情况,一些地方甚至有拖欠“高温津贴”的问题。拿绿豆汤当高温津贴,本身就是对政策的误读,千万不可容其错上加错。

王惠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界面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