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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水说”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2020-07-27 17:11:14

来源:水母网  




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治水兴水的成败得失,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全面展示烟台市水风光、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激发全市干部群众参与河湖管护和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热情,让每条河每座湖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举办“水说”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烟台市水文局

烟台市河长制办公室

协办单位:烟台市委宣传部

          烟台团市委

         烟台市委网信办

         烟台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海阳市人民政府

二、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围绕“水说”这一主题,从以下几方面讲好全市水利、水文及河湖长制故事,通过全新的视觉手法和艺术视角,多角度展现全市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美丽水景观和优秀水文化。

(一)为得清如许,渠引活水来。展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成果及水利部门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的行动落实。

(二)夜来风雨声,水落知多少。反映全市水文工作在雨情、水情、墒情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全市水文工作在水利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尖兵”“耳目”和参谋作用。

(三)守一方清水,留百姓乡愁。反映全市全面实行河湖长制以来,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方面的显著成果。

(四)杀湍湮洪水,九州始蚕麻。展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五)水滟晴方好,山空雨亦奇。展示我市河道库区的自然风光、优美环境。

(六)上述分类不能囊括的其他符合中央政策、包含“水”元素的作品。

三、时间安排

2020年7月25日至9月底。

(一)征稿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

(二)初选暨网络投票时间:9月15日至9月20日

(三)专家评审时间:9月21日至9月25日

(四)比赛结果公布时间:9月底前

四、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作品中应包含“水”元素,如:水工程、水景观、水人文、水故事、水文化等,内容健康向上、创意独特,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能从艺术的视角诠释水利、水文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内涵,全面展示我市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深厚的人文底蕴,充分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果。

(二)拍摄区域:拍摄于烟台市境内。

(三)拍摄时间: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须为最新创作作品,且未公开播放展示,未参与过其他视频类大赛评选活动。

(四)表现形式:参赛作品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习俗;要主题突出、立意深刻、构思巧妙、易于传播,集故事性、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富于创造性、体现时代感、充满正能量。鼓励作品表现形式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纪实、剧情、动画等类型。

纪实类: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以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

剧情类:运用影像手段演绎生动故事,可以从现实生活工作中取材,也可改编、再创作。

动画类:运用二维或三维等多媒体技术手段创作的动画作品。

其他:上述不能囊括的作品类型,鼓励更多采用延时拍摄等视觉手法和视角呈现。

(五)像素及时长要求:参赛作品原则上时长30秒至6分钟,大小不低于30M,不高于3.0G,格式为mp4、avi、wmv、mov,精度最低为1080P高清以上视频;无LOGO或水印等标注。

(六)数量要求:每人送交作品不超过5件。

(七)文字要求:每件作品要注明作品标题、作品主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及地点、联系电话,作品需要文字说明,阐述作品的内涵和创意,也可在视频中体现,字幕须为简体字,片中不能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五、参赛方式

参赛者于9月10日前,请将参赛作品打包成rar或zip格式压缩文件,发至373946967@qq.com邮箱。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作品名称+提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六、参赛规则

(一)所有参赛团体或个人须保证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负,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有关奖励。

(二)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作品一经采用,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传播使用权,有权根据对外传播需要,对作品进行开发、修改、使用等。除获奖奖金外,主办方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作者拥有署名权。

(四)获奖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必要时并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资料。产生版权争议且不能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各类影视制作机构、各院校、微视频爱好者等团体或个人均可参赛。特别鼓励青少年群体和来自水利、水文一线和各级河长的来稿,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感人故事。多名个人或团体联合参赛的作品,以第一作者为主。

(六)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凡参赛团体和个人,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所有规定。

(七)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海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地址:海阳市海政路44号海阳市水利局三楼河长制办公室,联系人:于浩洋,联系电话:3228911。

七、评选办法

(一)初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选出入围作品。

(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占总分值的30%)。所有参赛作品将上传至“烟台水文”“海阳河长制湖长制”官方抖音号,进行展播,作品点赞、评论、转发次数等综合结果作为网络票数进行统计。

(三)专家评审(占总分值的70%)。主办方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本次大赛入围作品的最终评选工作。

(四)同一作者多个作品获等级奖取最高奖,优秀奖、最佳网络人气奖获奖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

(五)获奖作品作者获得奖杯、荣誉证书、奖金,获奖优秀作品将在相关主流媒体、互联网平台等渠道进行展播。

八、奖项设置

(一)常规奖项9名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

(二)网络最佳人气奖6名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注:网络最佳人气奖为抖音APP平台(“烟台水文”“海阳河长制湖长制”抖音号)作品点赞、评论、转发数量综合结果前六名。

(三)入围奖100名。

各参赛选手请关注“烟台水文”“烟台市河长制湖长制”“海阳市河长制湖长制”微信公众号,随时获取赛事资讯。

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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