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7 16:29:01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7月17日讯(记者 高千皓 通讯员 唐建春)为进一步高质量推进我市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近日,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全市要高度重视,把增殖放流工作作为养护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加强创新,推进增殖放流技术升级和机制创新成为科学放流的重要支撑。不断提升增殖放流效果,并制定相关增殖放流验收规范。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评价工作,鼓励开展标志放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苗种供应单位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强化苗种繁育期监管,加强增殖放流前监管,严格增殖放流验收措施,加大市级监督力度, 落实供苗单位黑名单制度。科学制定招标方案,把培育大规格苗种、开展野生驯化作为评标的重要指标。加强宣传,推动养护水生生物资源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按照通知要求,今天上午,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在芝罘岛东口海域,以许氏平鮋为样本,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野生驯化验收工作。本次放流野生驯化数量约30万尾,经过验收,成活率达到82%,为今后我市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野生驯化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工作,不断加大渔业资源修复力度,有效缓解了渔业资源衰退,保护了水域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吴巧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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