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新闻频道>烟台社会
烟台:不实行垃圾分类或将受罚 相关办法即将出台

2020-07-16 08:18:22

来源:水母网   记者 曲彩云



水母网7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曲彩云 通讯员 马桂华 李尚钧 )《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但对于烟台市民来说,“垃圾分类”还是个不太熟悉的新鲜话题。烟台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得怎么样?市民该做好哪些准备?记者采访了垃圾分类业内人士、烟台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计划统计科科长李春庆,为市民解读。“不实行垃圾分类或将受罚”是李春庆带来的一重磅消息。

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是第一步

为真实了解烟台市民对烟台实施垃圾分类的知晓程度,记者进行了一次街头采访。从采访情况看,大多数市民了解垃圾分类的类别,但对生活中常见垃圾如何分类却知道得不多。记者在采访时也发现,烟台大多小区还没有配备分类垃圾桶。目前来看,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市民的知晓率不是太理想。

针对这一点,李春庆介绍,今年5月,我市制定印发了《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由于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开展大量的前期准备,例如队伍建设、设施配套、教育培训、宣传发动等重要工作,因此《方案》要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三步走”。

“2020年重点组织公共机构实行垃圾分类,市区两级全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大幅提高市民群众的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至少确定2个街道办事处为明年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做好前期准备。”李春庆介绍,2021年将重点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建成2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到2021年底,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50%以上。到2022年底,市区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

不会分类?别急!指导手册正在编制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后,市民如何规范地分类收集、投放生活垃圾是最重要的问题。

为了让节目观众更形象地感受垃圾分类,主持人准备了四色垃圾桶,李春庆现场示范了一些生活中常见的垃圾应如何分类的问题。

“市区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家里常用的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及过期的药品、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厨余垃圾是指农贸市场和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带肉的碎骨、畜禽动物内脏、水产品废弃物,茶叶渣,或剩菜剩饭、过期变质的废弃食物;可回收物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没有污染的、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等;其他垃圾是指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污染的废纸、废弃塑料袋、餐巾纸、纸巾、烟蒂、纸尿裤、大骨头、贝壳等。”李春庆特别提醒,并不是所有的电池都是有害电池,标注无汞的电池可以归类到其他垃圾中。

目前,市城市管理局正在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对垃圾分类标准、投放要求、收运及处理过程进行系统介绍,方便广大市民分类收集、投放生活垃圾,并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此外,市城管局还打算制作动漫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海报(包括扑克牌),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

《烟台市城市垃圾处理规划》即将出台

李春庆介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各区向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居民免费发放带有二维码的分类垃圾袋,重点引导居民准确分类收集、投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市民使用塑料袋收集厨余垃圾的,在倒出厨余垃圾后,将塑料袋分类投放到旁边的其他垃圾桶。鼓励居民将旧报纸、易拉罐等残值较高的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居民将玻璃瓶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分类投放。督导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农贸果蔬市场、大型超市等单独存放厨余垃圾和餐厨废弃物。

“近年来,为了妥善处理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我市采用特许经营(BOT)模式,投资1.2亿元,建设了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200吨。”李春庆表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期,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先运送到餐厨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随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需要单独运输、处理的厨余垃圾大量增加。目前,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正在编制《烟台市城市垃圾处理规划》,扩大厨余垃圾的处理能力,探索厨余垃圾处就地化处理方式,指导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农贸市场引进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就地处理厨余垃圾,减少厨余垃圾的运输和处理费用。

注意!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或将受罚

目前,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日产量超过2500吨,因此,从源头实施减量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根本出路。李春庆在访谈中介绍,为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起草了《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社会公众、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同时组织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讨论,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完善,已经提报市政府,正在审议研究。

《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源头减量、社会参与等促进措施做了规定,并对建立监督考核和奖励机制进行了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等行为设定了罚则。下一步,这个《办法》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发布实施,我市将逐步建立引导与约束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机制。

王惠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