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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区取消企业注销纸质“清税证明”

2020-06-06 09:48:48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6月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钟嘉琳 通讯员 孔雪 摄影报道)昨日记者从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芝罘区将在6月底前全面取消企业注销过程中需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实施清税证明电子化传递,在注销登记时“清税证明”不再是必要的纸质材料。

减轻申请人负担,解决市场主体退市“堵点”。记者了解到,今后,行政审批部门和税务部门在山东省企业注销“一网通”进行数据推送共享,凡是在山东省企业注销“一网通”中税务部门已经推送了清税信息的,企业在办理注销时可不再提交纸质版“清税证明”,行政审批部门将直接依法进行注销。

值得注意的是,不提交纸质清税证明不代表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企业申请一般注销程序时,行政审批部门会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系统上查询企业清税情况,税务部门按 “企业无清税信息”“登记机关已接收企业清税信息”两种情形反馈信息。也就是说,申请一般注销程序时,办理营业执照后未到税务部门进行登记的企业,不用再到税务部门补录信息办理清税,借助税务大厅自助服务端即可直接打印清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同步推送清税信息;已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行政审批部门根据推送的清税信息可以直接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同时,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仍按原规定办理,无需提交清税证明。

取消企业注销纸质“清税证明”,将进一步优化企业退出流程,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形成“好进易出”的企业登记退出机制,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发展。下一步,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积极探索出台更多便民利企新举措,最大限度为办事群众做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企业和群众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获得感。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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