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新闻频道>烟台社会
烟台市和谐使者待遇提高啦 五个方面惠及和谐使者

2020-05-15 10:13:05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曹传柳



水母网5月1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曹传柳)记者从市民政局慈善和社会工作科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新修订的《烟台市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据悉,新修订的《办法》,着重围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中的专业作用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与原《办法》相比,有提升和谐使者待遇等五个方面变化。

新《办法》将为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烟台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撑。

增加选拔数量:

原来“每届选拔20人”

●修订为“每届选拔50人”

严格选拔条件和标准:

原来“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水平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修订为须“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

新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选拔”的规定

细化选拔方法和程序:

●部署申报;组织推荐;资格审查; 评审遴选;考察公示;颁发证书

提升待遇:

原来“在管理期内,和谐使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600元”

●修订为“烟台市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800元”

严格管理:    

●明确了我市和谐使者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增加了对我市和谐使者进行年度评估

和管理期满评估的内容以及评估结果的运用,确定了优秀等次的衡量标准

张秀秀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