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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中小学招生安排在8月进行 7月份公布小学、初中学区

2020-05-11 11:39:42

来源:水母网   记者 庞磊



水母网5月1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庞磊)昨天,2020年芝罘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指南面向社会发布。备受关注的中小学招生安排在8月进行。具体招生时间,将结合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确定,届时芝罘区教体局将提前通过媒体予以发布。

芝罘区户籍:本月对小升初学生进行摸底

芝罘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遵照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招生,学生入学学区认定以含有该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的房产证为准。

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在8月上旬进行。新生要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招生时,由家长携带孩子,持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学区所在学校报名。

初中招生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进行。与小学招生不同,初中招生不需要家长单独报名,由芝罘区教体局在5月份对小升初学生进行摸底,然后根据摸底情况进行统一分配。户口是芝罘区、小学在其他县市区就读的,若回本区升初中须在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芝罘区解放路89号)申报登记。

根据安排,7月份公布小学、初中学区,届时,芝罘区教体局通过媒体公布。学区划分既考虑到学生就近入学(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同时还考虑到学校分布情况、学校周边居民区生源情况以及学校规模等,在此基础上,对各学校学区进行划分。原则上,对学区不会做大的调整,只对个别因新增小区等生源情况发生变化的学区进行微调。

非芝罘区户籍:7月中旬申报登记

符合规定条件的非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将由芝罘区教体局组织申报登记和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芝罘区教体局结合招生实际统筹安排入学。申报登记工作初步定在7月中旬左右,报名时由家长携孩子(小升初不需要携孩子),持规定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核。

关于就读资格的认定,芝罘区教体局明确,非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公办学校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第一种情况:截止到招生报名时,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入学时,须提供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含有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和该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

第二种情况:截止到招生报名时,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入学时,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芝罘区(或市级)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一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烟台市六区内户籍不用提供)以及含有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和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第三种情况:截止到招生报名时,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入学时,要提供投资人身份证、居住证(烟台市六区内户籍不用提供)以及投资人及其子女户口簿、营业执照、缴税证明。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将通过联合相关部门查验证件、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核实家长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家长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以免因证件不实而影响孩子入学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新闻延伸

招生入学热点问题问答

为了方便社会和家长更好地了解芝罘区的招生政策,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开通招生咨询监督电话6226580。

现对部分市民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集中答复如下。

户口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怎么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包括适龄儿童少年的兄妹)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落户(出生落户的时间必须在适龄儿童少年出生6个月内)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少年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一直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且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即未分户),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证都属于本学区。对于祖孙三代户口一直落在一起(即未分户)并同时由其它地址迁入现学区地址的,迁入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符合此条件的,请持相关手续到学区学校报名,由学校审核入学手续并按照规定顺序确定是否接收。不符合此条件的,由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房产处于政府拆迁过程中尚未回迁的怎么入学?

对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第一监护人所属房产或其(外)祖父母所属房产处于政府拆迁过程中尚未回迁的,凭户口、拆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原户口所在地就读。若家长提出在搬迁居住地就读,由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无房户或户房不一致的怎么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法定第一监护人,且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包括适龄儿童少年的兄妹)名下无房屋产权,或者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第一监护人户口与房证不一致的,由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学生转学有什么规定?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第十一条要求:“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芝罘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全面禁止择校,学生入学(包括中途转学)都要遵守按学区入学的规定,学生转学须符合:学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属于转入学校学区范围,由家长带孩子持相关材料到学区所在学校联系入学。转入学校在班额允许的情况下,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要予以接收并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孩子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应提供什么材料?

在审核入学材料时,对于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须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家长的结婚证。

2020年招生入学户口房证取得时间需要满1年吗?

2020年户口房证取得时间满1年的要求并不适用于所有学校,只有当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学校难以承载时,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才按照满1年等规定顺序依次录取。从往年招生情况来看,仅有个别学校适用于此条件。规定顺序为:

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房证户口相关手续;

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居住在(外)祖父母家或军管房,符合相关要求;

2019年8月31日后,取得房证户口相关手续,按学区内购房与户口迁入时间长短依次安排;

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居住公租房,符合相关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房证系与适龄儿童少年的亲属共有且不小于50%,符合相关要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新要求?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些新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二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四是坚决禁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等。芝罘区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正在制定中,总的原则是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来确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就近入学?

芝罘区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在辅读学校或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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