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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山上烧电焊引山火 烧死一万多棵松树

2020-05-06 09:21:25

来源:水母网   记者 任雪娜



水母网5月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天干物燥的时节,野外用火务必小心,小小电火花都有可能引发山林火灾。

2017年4月10日13时许,门某在蓬莱市某镇某村北山上用电焊机进行电焊作业时,不慎引起山林火灾,将蓬莱市某镇某村北雨山山系南端的部分山林地烧毁。经蓬莱市林业局现场鉴定报告认定,过火总面积共计58亩,其中有林地54亩(3.6公顷)、荒地4亩。林地包括松树45亩、臭椿6亩和紫穗槐3亩。经测算,共计13225株松树全部死亡。经蓬莱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松树价值共计496480元。

案发后,被告人门某赔偿某镇政府200000元。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门某对上述事实无异议,且有证人刘某1、刘某2、孙某证人证言、蓬莱市林业局现场鉴定报告、蓬莱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证据证实。

蓬莱法院认为,被告人门某在施工过程中,因未注意安全防火,引发火灾,造成公共财物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门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部分赔偿经济损失,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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