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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社会餐饮经营单位可自主开业复工 推行分餐制模式

2020-03-13 10:57:27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3月13日讯(通信员 孙洪安)昨日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传来消息,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餐饮开业复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社会餐饮开业复工,满足群众生活需求。《通知》明确各社会餐饮经营单位可自主决定开业复工,推行分餐制模式。

《通知》提出加强开业复工指导服务。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 责任,各镇街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开业复工的社会餐饮经营单位上门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各社会餐饮经营单位可根据经营特点采取“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就餐方式,创新模式、丰富内容。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推行分餐制模式,帮助社会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堂食经营,以应对疫情冲击、恢复正常经营。

在疫情防控措施上《通知》要求,顾客进店时须测量体温,登记至少 1 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餐厅桌椅要做到两个席位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快餐经营场所要适当减少客容量,实行一桌配一椅。经营场所要配备必要的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桌面、门把手等部位要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室内通风。餐饮场所门口和室内不允许出现顾客排队、人员聚集等现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未 按规定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和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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