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6 08:55:11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庞磊 通讯员 王韶华)进入寒假后,部分学生的转学问题提上日程。本周,开发区和福山区相继发布了转学须知,值得关注的是,继开发区2017年启用智慧平台后,今年,福山区义务教育学生寒假转学报名工作首次通过智慧招生平台手机客户端进行,家长可通过福山区中小学智慧招生平台手机客户端提交转学申请。
凡在福山区外接受义务教育且符合福山区入学条件的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均可申报。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拟办理转学的家长要注意,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福山区目前实行“五四学制”,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进行;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根据规定,家长扫描二维码进入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月15日—2月10日,工作日期间。材料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福山区教体局将依据审核通过后的信息,于开学前统一安排就读学校(报名序号先后与转学分配学校先后顺序无关),并通过智慧招生平台通知家长。对转入学生的安排根据学生家庭住址和学校实际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进行。
福山区教体局提醒家长注意,转学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家长可关注“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并及时关注智慧招生平台进度通知。监护人应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由于自身原因填报错误信息,导致孩子无法就近入学的,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如在多部门联合查验中发现提供虚假证件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系统。如家长有疑问,请咨询0535-2136128,平台技术问题请咨询0531-66561801。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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