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3 14:32:47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月13日讯 (通讯员 王风海)自2019年6月以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夯实安全基础,动真格,出实招,认真履行药品监管责任,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突出重点,制定方案。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烟台高新区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药品安全领域问题清单、履职风险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三个清单,开展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挖掘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过程中,对辖区3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2家单体零售药店负责人进行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督促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三)及时开展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整治。对近几年检查、抽检、投诉举报、执法办案等监管数据进行分析,梳理出问题集中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对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非法购进、销售药品,储存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及标签不符合规定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对药品零售环节实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从严处理。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店37家,对存在问题的6家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超许可范围经营的1家药店立案查处,罚没款2.47万元,辖区零售药店经营行为得到了显著规范。
(四)倡导社会共治,落实监管公示制度。要求全区37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在显著位置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公告》,积极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承诺活动,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充分利用投诉举报信息,扩大案源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推进社会共治。
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频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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