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9 08:54:36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2月19日讯(YMG记者 刘晓阳 摄影报道)目前,烟台和全国一样,正进入老龄化社会,患病、失能、半失能的老人越来越多,不仅生活需要照料,更迫切的是需要方便实用的医疗条件。市人大代表、蓝白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吉宏在会上提出,这已成为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问题,建议在我市率先试点建立医养一体化养老体系。
现有的社会养老体系亟待改革
任吉宏代表称,据粗略统计,我市每5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10%以上的老年人愿意入住敬老院。我市现有的养老机构共有200多处,由各级民政部门主管。其中分布在乡镇一级的敬老院居多,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村“五保户”;分布在县市区的老年公寓(又称社会福利院或社会福利中心),主要是面向城市老年人。
从服务功能看,现有的养老机构主要是以“养”为主,从事的是一日三餐、照顾洗理等日常生活服务事项;在“医”的方面,一些条件较好的养老院,也只能提供门诊方式的医疗服务,而一旦老人病情较重,养老机构则没有医疗和护理的责任,通常是通知家人把老人接到外边的医院进行治疗。这对于老人的家属来说,不得不经常往返家与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人力和财力的负担。如果家中子女多,还可勉强分担,如果是独生子女之家或失独老人,简直是无法面对。而现有的家庭结构,后者类型居多,所以建立医养一体的养老体系,是大势所趋。
建立医养一体养老体制障碍多
任吉宏代表称,要建立医养一体的养老体制,尽管养老机构和千家万户都有热切期望,各地也早有实际探索,但具体实施起来却不容易,主要障碍缘于以下几个方面:
现有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障碍:按照我市规定,患者只有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才能给予报销医疗费。而门诊费用或非定点医疗费用需自己全额负担。尽管我市正规的养老机构都设有医疗室,配备了一定的医护人员和简单的医疗设施,但医疗费用属于门诊范畴,需要老人自己全额负担。如果开支较大,又享受不到社会保险的补助,则老人和亲属难以负担。
民政和卫生资源分割的限制:现有的社会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主管,医疗机构则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养老机构若要引入医院机制,在资质条件方面有很多限制,门槛较高。譬如医护人员、医疗设备等等,就连规模较大的县级老年公寓,也感到“养不起”。
政策扶持的缺失:建立医养一体化的养老机构,需要在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进行大力扶持和鼓励。而现有的政策框架,缺乏足够的支持和导引力度。
建议我市进行医养一体化试点
如何建立新型养老体制?任吉宏代表称,可以在市区较大的老年公寓进行医养一体化试点:打通行业障碍,由市社保局、卫生局、民政局统一协调,在资质认定、医疗保险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选择烟台市属和芝罘区、莱山区分属的三处较好的老年公寓,率先推行医养一体化试点。主要由老年公寓自办医疗机构。如果条件暂不具备,也可在整座公寓中拿出一个部分(譬如划分一个区域,选择一个群体)进行试点,达到小病中病基本就地治疗、大病转院治疗仍能跟踪负责的要求。这里的难点,是把老年公寓纳入医保联网,而公寓对老人要像医院那样“负责”。
还可以把某些医疗机构办成医养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目前的一些带有专科、康复、社区医院性质的医疗机构经营并不景气,可以发挥闲置资源优势,有选择地进入医养一体领域,将其建成集老年人常规生活服务、医疗护理、术后康复、临终关怀为特色的新型医疗机构。这种转型相对前者容易,只是添加生活服务功能即可。
也可以由社区医院就近与老年公寓建立合作性质的医养机构。凡官办的社区医院和老年公寓,可由政府规划设计,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实行统一管理,把社区医院的医疗功能与老年公寓的生活服务功能融合为一体,解决好两张皮的问题。还可突破现有体制框架,鼓励私人资本和外资进入,或者与私营机构联姻,实行多途径开发。
任吉宏代表称,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政府都不能缺位,都要在资金扶持、医保确认、床位补贴、专业人员配备、土地及建设等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尽管在实现医养一体化道路上困难重重,但无法阻止市场改革的脚步。希望我市能够走在全国全省的前面。
责任编辑:安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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