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翻番 每月120元/人
2013-09-10 08:03:31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9月10日讯 (YMG记者韩杰 通讯员徐大伟)近日,烟台高新区再次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120元,较原标准翻了一番,高于原全市最高水平的每人每月110元,养老金标准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的群众条件为: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我区户籍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制度实施时的实际年龄至60周岁的剩余年数。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烟台高新区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养老待遇标准。截至8月份,共为区内944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拨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897960元。
韩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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