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4 06:55:34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9月14日讯(YMG记者 侯召溪 实习生 冯婵媛)昨天,市中心区经适房《购房证明》开始发放,近1000户入围家庭领证。
本批次经适房的价格是多少,购房家庭十分关注。记者昨天从经适房《购房证明》发放现场得知,本批次供应锦绣新天地和中正山庄两处房源的均价都为每平方米2710元。同时,购买本批次经适房可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银行是烟台银行西大街支行,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贷款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则上工资总额50%用于还款,50%用于生活);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实际还款能力,确定首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20年,且现有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女60周岁、男65周岁。
办理贷款手续及需要携带的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携带下列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收入证明、结婚证、首付款证明)及复印件同时到锦绣新城“经济适用房售楼处”办理。复印件均用A4纸。具体为:购房合同原件3份,首付款证明(房款收据)复印件4份;借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3份(身份证需复印反正面);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户口(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复印件各3份;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3份,未婚的提交未婚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1份(未婚证明需民政部门出具),离异后未再婚的需提交离婚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或离异判决证明)复印件3份及离异后未再婚证明原件2份(民政部门出具)、复印件1一份;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经济适用房售房现场领取)2份/人,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借款申请人提供彩色免冠1寸照片一张;贷款银行和担保中心认为应准备的其他材料。
家有“双棒”,4口人蜗居20平米出租房
领取《购房证明》首日,入围家庭很积极。早晨8点半,市区锦绣新城三期1号楼网点就人声鼎沸,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场设置了5个工作台,领证家庭根据自己的排序号分别到对应的工作台领取购房证。家住芝罘区的赵丽女士来到第一工作台前,脸上洋溢着笑容。她入围了本批次经济适用房,排序56号。赵丽说,租房10多年了,家有“双棒”,一家四口一直挤在2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看到这次有当意的房源,就递交了申请。
个别家庭放弃领证,以后还可申请保障房
本批次供应的3017套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来自两个小区,一是锦绣新天地集中建设项目提供的2691套房源,二是中正山庄联动建设项目提供的326套房源。现场有不少家庭咨询:“选不上中意的房子就放弃,可以吗?”
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答复说,这两处房源同时供应,入围家庭凭《购房证明》选房排序号依次选房。购房家庭领取了《购房证明》就意味着获得了经济适用房的
选购资格,领证后再放弃选购的,按政策规定两年之内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如果申请人决定不购买本批经济适用房,可以不用领证,到发证处填写一份放弃证明,下批还可以继续申请。记者在现场看到,部分家庭选择了放弃。截至上午10点,排序在401-500号之间的家庭中,有4人填写了放弃证明。
17日起开始选房,每天办理600户
9月17-23日,现场选房、签合同。上午:8:00—8:30为看图板选房时间,8:30—11:30为办理购房手续时间;下午:1:00—1:30为看图板选房时间,1:30—4:30为办理购房手续时间。每天为600户家庭办理选房购房手续。
选房手续按购房证序号顺序办理,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未按时排队的购房人,排在本时间段内最后一名。9月23日下午4:00前购房人仍未前来选房的,其购房证自动作废。购房人须本人持购房证、身份证到锦绣新城经济适用住房售楼处选购,本人不能到场选房的,须出具由购房人亲笔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及购房人、委托人身份证、购房证前来办理。
■链接:购房流程
1.购房人持《购房证明》、身份证,按《配档表》规定的时间,到锦绣新城三期1#楼网点(锦绣新城小区西大门南500米),办理选房手续。本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2.购房人选房后,到“选房登记工作台”进行登记,并打印《交款通知单》。
3.购房人持《交款通知单》、身份证、购房证到“签合同工作台”签订购房合同。
4.购房人持《交款通知单》5日内到烟台银行任一网点交款,银行开具收款凭证。
5.交款后,购房人持《交款通知单》及银行收款凭证到锦绣新城“经济适用房售楼处”换收据。贷款的购房人同时带齐贷款所需材料及40元人民币,办理预购预告登记手续及贷款手续。
6.购房人款项全部到位后(贷款到账),开发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通知购房人办理领钥匙手续。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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