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安总医院承诺农民工看病最高报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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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1月28日讯(YMG记者 李珑 通讯员 于九涛)1月26日,本报刊发了一名农民工兄弟的来信《我的新农合如何解决》,牵动了众多市民的心。昨天下午,新安总医院院长陈志钦给记者打来电话,提出愿意和晚报联手给农民工看病实行优惠。
陈志钦院长表示,他很早前就关注城市流动人口和农民工的医保或报销难问题。这位农民工的来信让他下定决心推出一个新举措,关注户口不在烟台市,社保、医保、新农合关系在的原户籍的新烟台居民,职业不限。这类患者到新安总医院就诊可免挂号费,门诊、住院、检查费用最高可报销至35%,重大住院疾病可报销病种更多达数百种。
本报和新安总医院此次联手推出的多项针对农民工的看病优惠包括:无自费部分,门诊和住院均可报销;药费、特殊植入性材料(如假体、义肢、晶体等)报销比例为5%;医技检查、手术费、治疗费、一次性材料等,1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20%;医技检查、手术费、治疗费、一次性材料等,1001元—3000元的报销比例为25%;医技检查、手术费、治疗费、一次性材料等,3001元—6000元的报销比例为30%;医技检查、手术费、治疗费、一次性材料等,6001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35%。
报销原则:按先付款后报销原则,持新烟台居民医疗保险卡到新安总医院就诊的患者,凭盖有院收费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疗程结束或出院时,可直接到院财务科按规定医疗费补偿标准进行报销,报销费用由医院承担;
报销范围:不限病种、药品及医技检查、物理治疗项目内容,外送检查支出除外,其余按全部费用比例给予报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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