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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3月8日讯(YMG记者 于君 实习生 胡海燕 通讯员 于军)王先生和女友为筹备婚事共同出资购买了婚房。可天不遂人愿,一对恋人最终选择了分手。共同拥有的房屋该如何分割?昨天,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
王先生和女友去年8月通过中介公司,花34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其中,王先生出资12万元老派,女友出资8万元,余下的14万元是由王先生向亲朋好友处借的。房屋产权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在装修过程中,这对恋人因为生活琐事闹起了不愉快,两人关系急转直下,并最终决定分手。
在对房屋的分割上,两人产生了争议。王先生认为,两人没有婚姻关系,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确定房屋权属的份额,房子应该归他,他则按照女方所占房屋权属的比例给付折价款。女友不同意,认为自己也是房屋的主人,应当分到一半产权。
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认为,本案争议的该套房产应当属于王先生与其女友的共有财产。如果在王先生有确切证据证明双方各自出资份额的情况下,则应当属于按份共有,双方应当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来分割房产。否则,不能确定出资额的,应为共同共有。根据我国法律,共有财产分为两类:一类是共同共有,另一类是按份共有。在本案中,如果双方对房屋的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话,人民法院就应根据本案的证据情况来确定属于哪种共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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