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30日讯(记者 马银涛 通讯员 莫言) 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获悉:山东省地方标准《乡镇便民服务规范》将于2008年12月10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乡镇便民的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设定了便民服务的监督考核,有效规范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
有关专家认为,乡镇政府处于我国行政职能序列的最基层,兼具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该标准的实施将促进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有利于规范乡镇政府行政服务内容,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