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讯 明明规定热费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收取,可奇怪的是,家住牟平区政府新村4号楼的于女士却遭遇了一件奇怪的事,房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是67.74平方米,而供热单位却按照71.2平方米在收取热费。
昨天,于女士给记者诉说了事情的经过。她说,政府新村1—5号楼住的都是回迁户,房证好几年没办好。2004年至2007年期间,楼上居民一直按照每户71.2平方米收取热费,当时大家也没觉出什么。可今年房证办好后大家才发现,原来房子的建筑面积只有67.74平方米。他们感觉有点奇怪:一个建筑面积为67.74平方米的房子,供热单位为何却要按71.2平方米收取热费?这71.2平方米又是怎么算出来的?“我们现在都被搞糊涂了,因为多年以来包括今年在内,牟平区都是按套内建筑面积收费的,难道套内建筑面积比建筑面积大?”于女士感到困惑不解。
采访中,政府新村4号楼另一位居民告诉记者:11月6日、7日,亿通供热派出工作人员到小区物业来收热费,当时,不少居民就反映这一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将居民意见带回去反映给公司领导。下午,居民得到的答复是:仍按原来供热证上的供热面积收取热费。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牟平区居民供热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收取,由过去的20.00元/平方米调整为24.50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收取,由过去的27元/平方米调整为38.50元/平方米。
记者随后还拨通了亿通供热的电话,询问这个面积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71.2平方米是扣除公共楼梯的建筑面积。”
居民咨询了专业人士后得知,套内建筑面积是从房子墙壁的中轴线计算的,不包括公摊面积,所以比建筑面积要小一些。(YMG记者孙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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