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对象主体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 因学习或其他原因耽误报名的,可推迟到9月1日
■ 报名年龄和体检标准将根据学历层次适当放宽
记者昨天从市征兵办公室获悉,今冬征兵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其中征集对象主体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眼科体检标准也将根据学历层次适当放宽。
应届毕业生实习期未满也可参军
与以往不同,今年把征集对象主体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2009年毕业的,也可以确定有参军意愿的学生为预征对象,今年征兵开始因实习期未满没有取得证书,可以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入伍后由学校补发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的学习不包括在上述各级院校应届毕业生之内。
报名应征时间最晚至9月1日
对于毕业生组织报名工作,由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各级各类院校组织应届毕业生报名,院校武装部或学习管理部门具体承办。组织报名通常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前完成,因学习或其他原因耽误报名的,可推迟到9月1日。
同时,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和院校,适时组织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政治初审按照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重点审查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可结合高教体检一并进行。
毕业生应征“三优先”
各级兵役机关为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提供了“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征集,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益。
首先是优先报名应征。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报名。报名年龄将根据毕业生学历层次适当放宽。其次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眼科体检标准将根据学历层次适当放宽,但具体标准征兵期间另行明确。另外,优先安排使用。部队将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充分考虑其学历的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
(YMG记者 孙向晖 通讯员 何名享 苏如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