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吵闹打架屡见不鲜,实在过不下去了那就离婚。可近年来,发生在夫妻间的凶杀案却不少见。杀人者可能以为,将对方杀死了,自己就解脱了。
可没有想到,把对方送进了地狱,自己也堕入了深渊。
YMG 记者 于君 通讯员 余杰 洪超 振涛
水母网8月25日讯 离婚和杀人,在一般情况下,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然而,记者在公检法部门采访时发现,因夫妻关系不和而引发的杀人案件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悲剧也一幕幕地上演。明明夫妻感情破裂,为什么不离婚,让双方都有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而偏偏要走上杀妻或杀夫的不归路?这恐怕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社会婚姻问题。
夫妻间吵架 升级为妻杀夫
45岁的李某是黑龙江省宾县人,1996年,离异的她嫁给了莱州市一男子。由于婚前两人缺少了解,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第二年,儿子出生了,但儿子的到来并没有改善两人的关系。随着争吵的升级,发展到动手打架。在再婚的家里,李某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这使原本已经有过一次不幸婚姻的她非常失望。可想想自己已经是“二婚”的人了,不能一离再离,因此,不管和丈夫怎么吵闹,她都忍着。
就在李某心中无比苦闷的时候,村里一位中年男子对她非常体贴,经常安慰她,这让感情无处寄托的她渐渐地产生了好感,两人发生了婚外情。纸包不住火,这段婚外情不久就传进了李某丈夫的耳朵,激化了夫妻之间的矛盾,两人之间的感情进一步破裂。
2007年2月的一天中午,丈夫在家喝了酒,酒后又与李某发生了争吵,李某还挨了丈夫的打。心中对丈夫积怨已深的李某,想想结婚10多年来所忍受的不幸,遂产生了杀人恶念。她拿起两只装有白酒的酒瓶朝丈夫头部砸去,之后又操起扳手打,也不知道打了多长时间,停下来一看,丈夫没气了。怕被人看见,她谎忙将丈夫的尸体拖到另一房间,锁上了门。
邻居闻听李某的丈夫发出“啊、啊”的惨叫声,就进来给他们拉架,站在她家门口却发现大门被反锁了,李某在里面说:“没事,你们走吧。”
也许知道杀了人自己也活不长,李某拿出家中的存折,给了年仅10岁的儿子,并告诉他存折密码,叮嘱儿子没钱了就去银行提。杀夫后第3天,李某在家中自杀,但没有成功。被救后,有亲戚到李某丈夫的单位找她丈夫回家,却不料单位领导说他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之后,亲戚们才在李某家的厢房里发现了其丈夫的尸体,地上的血迹已经干了……
亲戚们还发现李某在自杀前给大姑姐留下的一封遗书:真是万分抱歉,对不起你一家对我的关照,这并非是我所想要的结果,实在是他欺人太甚,整天回家找事打架,赶我离开这个家,请你日后多照顾我儿子。
杀人偿命,最近,李某被法院执行了死刑。夫妻两人就这样走了,留下了孤孤单单而又年少的孩子。
妻子坚持不离婚 丈夫连刺十余刀
芝罘区的戚某1989年结婚。婚后,戚某与妻子感情挺好,并生有一女。女儿的到来,为这个家更增添了许多快乐,尽管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结婚近20年,一家人过得倒也平和、愉快。
近几年,戚某无端怀疑起妻子有外遇,但又没有什么证据,心里很郁闷,就经常发脾气,并多次殴打妻子。起初,妻子对丈夫猜测并不知情,后来得知丈夫是因为怀疑她有外遇而发脾气,就非常生气,家庭战争成了“家常便饭”,戚某动辄对妻子拳脚相加。
随着戚某挥舞拳头次数的增加,夫妻之间的感情逐渐走向破裂。妻子曾想到离婚,但一想女儿还不满20岁,正在读书,一旦离婚,女儿就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势必影响学习和未来,她就一直忍气吞声,从未提离婚一事。
她不提离婚,丈夫提出来了。按说,她应该借这次机会解除这段不幸的婚姻,给自己一次机会的同时,也给丈夫一次机会。但她不同意,她想用自己的忍辱负重维系这个破裂的家庭。丈夫与她协商不成,就起诉到法院,就是到了法庭,妻子仍然坚持不离。
按照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的,法院就不判决离婚,而是给了他们6个月的缓和期,希望他们能和好。没想到,二人不但没有和好,矛盾反而加剧,争吵不断升级,以至于最后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终于有一天,戚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朝妻子的胸部、臀部及腹部等处连刺10余刀,导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妻子倒在了丈夫的刀下,丈夫很快被抓获归案,被法院判处死刑。妻子原本想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到头来却家破人亡,反而让女儿失去了双亲。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起此事,仍感慨万千:不知是被杀者可悲还是杀人者可恶,倘若戚某的妻子没有传统观念的束缚而同意离婚的话,或者法院认为他们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悲剧是否可以避免?
村妇雇凶杀夫寻“解放”
逃亡路上又连害三人
韩某,莱州一农民,52岁的她,与丈夫一直感情不和,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打架。尽管孩子都长大了,两人的关系并没有随着岁月的迁移而有所好转,她不敢提离婚,因为丈夫说过:“离婚,门都没有!”
频频的吵闹和打骂,让韩某心里渐渐地滋生了恨。怎样才能摆脱这种困境?她认为,只有丈夫死自已才能摆脱。可丈夫长得很壮实,她根本不是丈夫的对手。心有不甘,她开始寻思找“帮手”。
村里有一家承包果园的,雇佣了一个外地来的打工的,她便想到借外地打工者的手除掉丈夫。2002年的夏天,她来到这家果园,与打工男子认识了。以后,她有事无事都会主动到果园找此人,并多次与打工者发生不正当关系。
为了利用打工者杀死自己的丈夫,她对打工者许诺说:“事成之后,一定跟你长期生活,并给你生个儿子。”打了快半辈子“光棍”的打工者一听,将来自己也会有妻子和儿子了,自然高兴。
此后,两人一起多次预谋,最后商定由打工者将韩某的丈夫骗到果园,再下手。抛尸地点就选在本村的一口水井。打工者用韩某给的钱,动员另外两名打工男子当帮凶。2002年下半年的一天,打工者让韩某的丈夫到果园摘冬桃吃,因为大家都认识,韩某的丈夫不知有圈套,就到了果园。就在他弯腰拿桃之际,3名男子下手了。害死韩某丈夫之后,他们在一个编织袋里装了一块大石头,然后把编织袋系在尸体上,连人带袋扔到了村里那口水井。
一切处理完毕,3名打工男子都“蒸发”了。而韩某为了掩人耳目,也制造了一起自己被绑架的假相,实际上是想隐姓埋名外逃。没过多长时间,韩某丈夫的尸体被人发现,打捞上来的编织袋上写有本村承包果园人的名字,警方顺藤摸瓜,破了案,不用说,韩某也成了在逃通缉犯。
韩某在外逃亡了几年,在逃匿的路上,为了生存,她靠打工、捡破烂,甚至卖淫维持生计。没想到,还有人为了她争风吃醋,她在逃亡路上又参与谋害死了3条人命,警方在破获后来的人命案时,将她抓获归案,她杀夫的案情才大白于天下。
由于她组织策划、指挥连杀4条人命,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结束语
可以离婚,但不要杀人
婚姻生活中,出现血淋淋的场景,让人既痛心又惋惜。在我们的传统意识里,家应该是个甜蜜的地方,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家成为战场。即使受害方,也难以摆脱传统观念:宁愿牺牲自己一个人,也不愿把整个家庭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可这种选择,不知道是传统美德还是一种悲哀?
我突然想起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部电视剧,这部电视剧之所以有着较高的收视率,是因为该剧为我们揭示了一个充满着家庭暴力的破碎婚姻、一个引起我们深层次思考的社会问题,可悲的是,故事的结尾没有以双方离婚告终,而是以一个人的死亡和另一个人的新生为代价。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我们告别了视离婚为耻辱的时代,离婚者也不再受人岐视了,离婚率在发达国家和我国均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受虐待的一方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已成为当事人摆脱不幸婚姻时的一种选择,法律也对离婚无过错一方给予了相应的保护,这是幸事,也是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精神相吻合的。因此,在结束一段不幸婚姻时,可以离婚,但不要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