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8月23日讯 (YMG记者 于君 )“婚前,我们两个人一起攒钱买房,按照传统习惯,把房产证登记在男友的名下。最近有人对我说,结婚后这房产就完全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了,是这样的吗?”昨天,市区刘女士向记者咨询了这个让她困惑的问题。
据刘女士讲,她与男友共同生活了2年。由于双方家庭条件都不太好,不能出钱为他们买新房结婚,两人就自己攒钱买。两人省吃俭用攒了6万元,男友父母又“资助”了5万元。今年4月份,他们交了首付款买了新房,开始装修准备今年底结婚用,余下的房款向银行贷款。现在,他们一边共同还贷,一边打算今年底办理登记结婚。
前几天,刘女士听了上述说法,感到有些困惑:“婚前我们一起攒钱,一起还贷;婚后,我们还要继续共同还贷,房子应该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如果按照上面的说法,一旦我们两人分手了,房子就完全属于男方的了,这合理吗?我现在还有没有‘补救’办法?”刘女士急切地问。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赵秀丽律师。赵律师介绍,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从刘女士介绍的情况来看,由于办理房产证在先,且办在男方的名下,而登记结婚在后,那么,女方要想把房产作为“共有财产”,就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在与男方登记前,双方共同出资支付了购买房屋的首付款、共同办理了贷款、共同承担了还贷义务,登记结婚后因共同还贷由“共同共有”转变为夫妻共有。一般情况下,两个人在关系好的时候,谁都不会想这么多,往往很难找到相关证据。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解决的办法,有一种“补救措施”可以帮助刘女士:她可以与男友一起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公证两人婚前购房共同出资的情况,以及婚后还要一起还贷的事实,这样就可以解决她的困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