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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讯(YMG记者 梁宵 通讯员 圣凯 吉忠 吴伟)16日凌晨零时许,刚执行完全市统一夜查的福山交警大队民警接指令:在汇福街一烧烤摊门前,有一名驾驶小型客车的驾驶员有酒后驾车的嫌疑。
民警立即驾车前往现场,只见一辆悬挂鲁Y64046号牌的小客车正要驶离,驾驶员满嘴酒气,拉开车上的警报器叫嚣,并推搡民警。民警将其带至天府街派出所,对其进行了酒精含量测试。经测试,该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审查,嫌疑人李某原籍莱阳,现住芝罘区白菊街6号,在烟台交运集团上班。1999年曾因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在半小时前还对一过路行人进行了抢劫,共劫得受害人手机一部,现金若干元。目前,福山交警大队对其醉酒驾车、非法安装警报器、未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5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3分的处罚,并移交分局刑警大队对其涉嫌抢劫的犯罪行为进行进一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