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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8月16日讯(YMG记者 李凤 通讯员 祁丽薇) 14日,我市召开全市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对今年全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这意味着我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全面展开。
据了解,我市学校校方责任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为本市范围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中师)的在册学生。同时鼓励支持市属高等院校和各类幼儿园参保。保险期限为一年,每年从9月1日12时至次年9月1日12时。有外地转入而未参保的学生转入时可及时参保。保险费为每生每年5元。九年义务教育段所需费用从学校预算内公用经费中支出,其他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从学费收入中支出。保险费不得向学生收取。
校方责任保险的基本责任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该险种的保险限额为每人每年累计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累计最高赔偿限额4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