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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8月13日讯(YMG记者 方春明 实习生 毕玉) 记者昨天从物价部门获悉,目前,我市公办中小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认真落实好“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以及各项公示制度。
按照要求,中小学收费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即,学校凭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不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两公开,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任何单位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所谓的“建校费”、“押金”、“借款”等。
所有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学校收费前,各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各类学校收费期间,要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等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另外,任何学校不准在教学日之内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特长班”。经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可利用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举办特长班,但不得举办学科类特长班,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