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8月8日讯(通讯员 张爱强 记者 谭利明)目前,市内各药店销售的抗(抑)菌产品、卫生湿巾等消毒产品中,个别产品存在着标签说明书不规范、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故意夸大产品的作用和功效等情况。为进一步净化我市消毒产品市场,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市卫生监督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
8月7日,市卫生监督所与芝罘区卫生监督所对市区部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检查重点是经营单位对所销售消毒产品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消毒产品生产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以及消毒产品外包装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现场检查共发现四家消毒产品生产单位生产的9种不合格消毒产品,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对索证不全,把关不严的消毒产品销售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
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消毒产品外包装标识应标有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以及有效卫生许可证号等真实信息,并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市卫生监督所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以杜绝不合格消毒产品在我市的流通使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