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7月24日讯(YMG记者 诗星 实习生 泉江 通讯员 航平) 前几天的连续大雨造成我市一些护墙、护坡及老房坍塌,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目前我市房龄50年以上的老房“体检率”还不到两成。
根据《烟台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根据设计不同,一般使用年限在50年,如超过使用年限则应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商场、影剧院、宾馆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每5年需做一次房屋安全鉴定。房管部门介绍,目前我市老房多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尤其是一些未按标准设计、自行施工建设的房屋,使用寿命低于50年,安全隐患更大。“这些老房由于缺乏房产登记,给房屋普查带来了难度,准备数量尚难以统计。”
据了解,芝罘区2001年7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场所便有上千家,但仅有一成按期体检。另外,目前超过80%的所有人、使用人等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等改造,很可能因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而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根据有关规定,逾期未检或经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拒不治理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房屋安全事故,房屋所有人将承担民事赔偿,并追究刑事责任。
房管部门提醒,在台风雨季来临前,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拆迁人以及其他有关房屋安全责任人,应首先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房屋存在危险隐患或遇到对房屋的安全状况不能肯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并委托房屋安全监理中心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房屋安全鉴定的处理意见及时修缮;无法及时对房屋进行排危解险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