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维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08年7月22日政协第十一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烟台市委员会秘书长王俊峰的提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王维宙同志任政协烟台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谷庆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烟台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关于谷庆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谷庆安同志任政协烟台市委员会委员工作室主任,不再担任政协烟台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维宙同志任政协烟台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