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7月18日讯(YMG记者 晓娟 通讯员 王桢 李巍巍)17日凌晨4时许,一名出租车司机来到海阳凤城边防派出所报案称:一名自称到凤城探亲的中年妇女从东村打车至海阳港,一路上情绪低迷,多次声称不想活了。到海阳港路下车后,独自一人向海边走去,可能要发生意外,请求派出所民警营救。
民警火速驱车向海边驶去。此段海岸线礁石林立,地况复杂,在能见度很低的情况下,难以分辨陆地与海面,给搜救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民警们弃车徒步手持探照灯在海边深一脚浅一脚地细细搜寻。约20分钟后,民警们发现这名中年妇女坐在海边的一块礁石上,面如蜡纸,神情恍惚。此时海上风高浪大,一浪高过一浪,随时都可能将妇女卷走,十分危险。为稳定其情绪,民警一边向其喊话,一边向其接近,成功将其从礁石上救下,并转移至安全地带。经过了解得知,该妇女姓陈,在青岛一家银行为其一位同学担保借款7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眼巴巴地看着银行贷款已经超期两天了,同学却杳无音信,自己无力帮助偿还,巨大的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一时想不开,欲投海轻生。随后,民警按照她提供的地址将其送返家中,与其家人一起对她进行耐心疏导,告知她利用法律解决问题,最终使她打消了轻生念头。
编辑絮语:
劝这位大姐暂时打起精神,抓紧时间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奉劝那位“失踪”同学,如果看到这篇报道,赶紧现身给个说法吧,把自己的同学都逼上绝路了,你一辈子会心安吗?做人要讲良心,要厚道点啊。
■律师说法:陈女士须先还款再向同学追赔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卞海律: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就是要确保银行的利益和资金安全。担保人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与借款人一样负有还款的义务。在超期未还款的违约情况下,银行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借款人失踪缺席,全部的全额还款责任就落在担保人身上。通常按照约定,本金、利息、诉讼费、律师费都要由陈女士承担。陈女士应该先还款,再向其同学追赔。
“市民一般碍于熟人面子答应做担保人,但像陈女士一样上当受骗的情况频繁发生。”卞律师提醒:做担保人之前,一定要先充分了解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在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后,再决定是否做这个担保人,切不可盲目担保,害苦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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