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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室主任姜克隽在北京“低碳经济与能源市场化”论坛上公布了《中国2050年低碳情景报告》的部分内容。该报告是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针对2050年中国快速能源增长的情景分析,将于8月底9月初正式向社会公布。
这份报告认为,我国收入增长快,汽车进入家庭机率非常高,到2030年时,中国机动车可能接近4亿辆。姜克隽说:“我们希望能控制一下消费习惯,为14亿中国人的2030年做新技术和新生活方式上的准备。”
该报告还建议中国政府在2008年起实施燃油税征收,并在2020年提高到4-5元/升;能源税2012年至2014年开始实施,以后逐步提高。
同时出席论坛的经济学家盛洪认为,在开征能源税和环境税的同时应该减少其他税赋,即减同等量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盛洪说:“这样第一可以减排,第二可以继续生产,可以拿征的税补贴新能源的开发、用于网络外部性的纠正。”
报告还认为,到2030年,中国的工业效率有可能是世界最先进的。中国在煤炭开采技术、石油天然气开采与炼制、可再生能源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将在未来10年成为这些技术的主要提供者。同时,中国是极少数对能源技术投入加大的国家之一,而且是这种投入在快速增长。因此,中国将成为享受减排效益的最大国。(罗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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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开征不远了?
7月8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在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并考虑对严重污染环境或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征收消费税。 6月17日,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也对外表示,财政部将继续完善税收政策,研究进一步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或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和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以加大节能支持力度。
中央和地方财权矛盾影响中国燃油税征收
新华网北京电(记者程云杰 卜云彤)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海南省委原书记阮崇武说,地方财政无法在国家财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税费改革方案中受益,是燃油税迟迟不能推行的一个原因。海南是燃油费改税制度的试点省份,于1993年12月9日发布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将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等四费合一,征收燃油附加费。
阮崇武说,海南目前的燃油附加费收入达10亿多元,保证了资金的循环使用,对海南公路交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他指出,如果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方案,燃油税在海南实行起来会有困难。
阮崇武说,海南的燃油附加费是在加油站收的,而国家提出的方案是在炼油厂征收,把柴油、汽油和煤油都包含在内。柴油不仅用于汽车,还可以用于农用机械,轮船,这就影响了公路以外其他行业的收入,影响了政策实施的积极性。
他说:“方案一旦推行,除了中央财政增加,其他地方都没有增收。由于地方公路和道路管理人员都靠地方财政养着,只有一家得利,推行起来会比较困难。”阮崇武建议国家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地方的利益,使措施更具可行性。
全国人大于1997年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并准备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200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并于同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但燃油税何时开征一直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国家税务总局年初下发《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将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列入今年的工作范围。财政部在5日发布的《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透露,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使“燃油税”征收再次成为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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