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23日讯 近日,烟台市某造船厂职工孙某因寻衅滋事被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月26日,犯罪嫌疑人孙某(男,19岁)从烟台到龙口庆祝同学的生日。同学相见,格外高兴。孙某喝了10瓶啤酒,大醉后找不到他的同学。
孙某歪歪斜斜走到龙口开发区某服装店,要求店内2名女服务员打报警电话帮其找同学,并威胁称如不报警就将两人强奸。孙某还动手撕扯女服务员的衣服。两名服务员逃出服装店,神智不清的孙某脱光自己的衣服,将该店一楼的工艺品大佛、金蟾及二楼的柜台玻璃、墙上玻璃砸毁,物品损失价值人民币4790元。孙某在砸东西的过程中,被民警当场抓获。
按照我国刑法18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晓君 承明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