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目前正在积极创建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港城市民,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城市文明?已颁布的《烟台市民文明公约》为我们提供了行为准则。为让市民文明公约琅琅上口,更易于传诵,水母网现发起“将文明公约改成歌谣”博客征文活动,请网友们把文明公约的内容恰当的融入歌谣中,并完整诠释文明公约的内容。博文请发布在水母博客的“文学”版块,文章标题前注明【文明公约征文】字样。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
我们期待着您的佳作。 〉〉〉〉〉进入博客
附:烟台市民文明公约
一、热爱祖国,建设烟台;
二、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三、遵纪守法,维护秩序;
四、热心公益,履行义务;
五、团结友爱,助人为乐;
六、礼貌待人,热情好客;
七、移风易俗,破除陋习;
八、爱护公物,保护设施;
九、讲究卫生,美化环境;
十、自尊自爱,维护国格。
专题:全民动员,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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