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更换冰箱并赔偿200元
记者 姜海英 通讯员 刘龙娟 吕淑霞
水母网6月12日讯 欢天喜地买回家一台“节能冰箱”,没想到耗电量却惊人。日前,招远市工商局圆满处理了一起消费纠纷案。
今年4月份,刘某到招远市区某家电商场购买冰箱,经过千挑万选,选中了一款说明书上标明“24小时耗电量仅为1.5度”的节能冰箱。刘某高高兴兴地把冰箱拉回了家。用了不到一个月,5月初去交电费时,刘某一看傻眼了———家里没有冰箱时每月用电只有30多度,现在一下子涨到了200多度。他以为是村里抄电表人员弄错了,亲自去查电表,结果证实没错。于是刘某怀疑是冰箱出了问题,就找了电工对冰箱用电进行了单独测量,原来这台“节能冰箱”一点不节电,每小时用电量超过1度。刘某赶紧把冰箱拉回了商场,要求退换并赔偿损失。商家经过现场测试,确认刘某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只同意给他退换冰箱,不承担他损失的电费和交通费,刘某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刘某前几日投诉到招远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商场和刘某达成一致协议,由商场为刘某更换一台冰箱,并赔偿刘某各项损失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