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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莫言 福玉
水母网6月7日讯 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2008年山东省服务名牌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烟台市质监局将于6月24日组织材料初审,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30日。据了解,全市到2007年已获山东省服务名牌14个。
今年对申报山东省服务名牌限定了申报条件,要求申报服务企业或单位应符合《山东省服务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职业健康与安全、税收、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
2、具有鲜明的企业文化和服务理念,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符合创建节约型社会宗旨的服务手段;
3、建立符合企业运行需要的包括服务基础标准、服务管理标准、服务资质标准、服务安全卫生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工艺、流程标准等在内的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标准要求,保证标准体系的有效运行;
4、有比较鲜明、让服务对象易于接受的形象标识,服务内涵丰富;
5、申报服务企业具有自有服务商标(服务标识)或申请已被受理的,并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
6、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能够体现本行业特色,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精神和社会风貌,在本服务领域内具有明显的示范导向作用,服务质量在省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7、近年来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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