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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6月6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为保证救灾物资价格的基本稳定,我市共有15家救灾帐篷、过渡安置房及主要原材料生产销售企业,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其救灾帐篷、过渡安置房等物资价格,一律维持在2008年5月11日的价格水平,不得突破。
如需对价格政策进行咨询或对违反上述规定行为进行投诉,可拨打6244594;举报电话12358。 (烟佳 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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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15家企业是:烟台万源汽车篷布装潢有限公司、莱山裕兴包装有限公司、牟平万雅家具有限公司、芝罘幸福篷布厂、烟台高新区欲海彩板有限公司、烟台大维钢板有限公司、烟台豪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烟台鑫达彩钢夹心板有限公司、烟台北方建材有限公司、烟台三立彩钢结构有限公司、烟台伟事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芝罘幸福蓬布厂、烟台乐天泡沫制品有限公司、烟台聚力泡沫制品有限公司、烟台利群钢管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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