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13日讯 因没钱给女友买手机,男青年产生抢劫钱财的念头,抢劫时将对方捅伤致死。日前,迟某因犯抢劫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20岁的迟某是蓬莱市农民,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烟台女学生于某和陶某,并允诺送给于某手机、为陶某过生日。因囊中羞涩,迟某便产生了抢劫某通讯专营店的念头。
2007年6月29日下午5时30分,迟某窜至蓬莱市某通讯专营店伺机抢劫,见店内只有女营业员王某一人,将其骗出后持刀捅伤,致王某失血性休克死亡。迟某在劫得现金8000元、价值860元的新手机一部及二部旧手机后逃离现场。时隔10日,迟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永进 晓娟 滕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