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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5月12日讯 即日起,市工商局芝罘分局将集中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擅自使用、擅自印制奥林匹克标志和未标明使用许可备案号三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据执法人员介绍,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许多不法商家用各种方式与奥运会“套近乎”,不经授权许可,擅自在其商品、包装以及广告用语和宣传材料上使用奥运标志,乱搭“奥运车”,从中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工商部门表示,“福娃”、“五环”等奥运标志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保护,任何人未经授权将其用于商业目的,都将构成侵权。另外,市民在购买奥运商品时,一旦发现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商品或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工商部门举报。(吕伟 丁一 银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