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记者从山东省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我省将全部实现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枪毙”将成为历史。
据了解,我省各中级法院要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批准发布的《人民法院刑场建设标准》,建设具备执行死刑条件的标准化刑场,刑场选址应当满足刑场安全、警戒和防范工作以及司法警察训练的需要,刑场用地面积应当控制在1万平米左右,执行用房和附属用房面积控制在1200平方米左右。尚未建设的中级法院,应当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
此外,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还讨论了山东省法院物资装备建设5年规划,记者发现,规划主要在于提高法院管理的科技含量,强化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普及运用,对法院法庭建设面积、法庭设备、车辆配置、制服、警用装备等进行了限定。(记者 赵尔印 实习生 邵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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