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4月10日讯(记者 德强 通讯员 学红 实习生 向前)以手机为主的通讯器材类产品近来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昨天,来自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消息称,仅3月份该中心受理的申诉中,222件消费者商品申诉案件中就有37件属于通讯器材类。手机的质量、售后服务、通讯服务等三方面成为投诉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初期手机市场,参与的竞争者较少,竞争不激烈,手机的生产和检查技术都比较严格,手机的价格如今不断走低,手机也逐步由奢侈品转化为普及率较高的电子消费品,消费需求增大,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断增加。
从移动电话机投诉情况分析,手机质量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主要是手机实际待机时间与说明书不符、内屏无故开裂、按键失灵、显示乱码、频繁自动关机、开机不读卡、主板故障、通话质量差、信号不稳定等故障较为普遍。
“12315”工作人员分析原因认为:一是有不少的商家以次充好,将水货机、旧话机和翻新机混入原装行货话机销售,导致移动电话机销售市场的混乱。二是不少生产厂家急于占领市场,导致手机在生产工序上的技术标准和检查工序的标准都有所放宽,使手机出厂时的质量把关不严存在隐患。
在移动电话机的售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由于鉴定机构较少,责任难明确,手机在“三包”期内发生故障,经销商往往归咎于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导致的;不按“三包”规定退换货,部分经销商想方设法拖延答复时间,然后以超过退换货时间为由,不履行退换货责任;经销商拒绝承担更换新手机后的“三包”责任;维修人员素质偏低,多次维修手机仍无法正常使用;不提供维修凭证;对符合退机条件的以没有包装盒为由收取不合理费用等。
工商人员说,不少消费者对“手机三包”规定不熟悉,个别的商家正是利用这一点,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只要对自己有利就按照“三包”规定实施,对自己不利就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其次是多数的经营者不具备维修技术和资质,不少消费者都以为出现质量问题后经营者没有责任,要找售后服务,于是就有很多不明就理的消费者与售后服务争议起来了,导致又浪费时间,还使争议变得复杂。
另外,通讯服务类申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一,乱收费用。如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增值服务或是被更改套餐业务,继而扣取月租费、信息费、彩信费,互联网用户缴费标准不透明等。二,不履行服务承诺。一些消费者开通了宽带业务,但在使用中得不到相应的配套服务、网速慢、网络信号不稳定,障碍排除不及时互联网互连不互通等。三,系统短信和系统来电陷阱多,让用户懵懵懂懂的走进陷阱。四,假冒电信局工作人员,推销电话卡,某些公司的推销员上门推销长途电话卡,宣传的很优惠,实际使用才发现与宣传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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