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3月25日讯(通讯员 田本成 记者 邹牧村)记者从市消协获悉,日前省消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针对洗染行业服务质量、保值洗涤服务、质量鉴定等问题,制定《山东省洗染行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试行),并于3月初开始实施。针对目前衣物干洗中易出现纠纷的问题,记者今天采访了市消协相关人员。
衣物状况洗前不告知 责任由干洗店承担
牟平区消费者黄某去年春节花1600元购买了一件皮衣,年初到芝罘区某知名干洗店干洗。干洗后,原来米黄色的皮衣成了浅黄色。黄某认为是洗涤质量问题要求赔偿。而干洗店认为是皮衣质量问题,要求消费者对皮衣进行鉴定。双方意见不一致,3月,消费者将此事投诉到市消协。
此投诉恰逢该《办法》出台,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认为此事正可以按《办法》解决。在调解时消协工作人员向经营者指出,按照《办法》规定:“在承接送洗衣物时,经营者检查后,应该将衣物上的污渍、磨(破)损、色牢度、虫蛀霉变、缺漏件等残缺或瑕疵状况,以及洗涤后的效果,向消费者告知,并在洗涤凭据上注明,由双方签字确认。如发生漏检等情况,及时与消费者取得联系,书面确认后再洗涤,否则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由经营者承担。”据此规定,干洗店应该在收取皮衣时告知消费者,这件皮衣由于采用了蜡染的方式染色,经干洗后会产生退色的洗涤后果。由于事前干洗店并没有这样做,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由经营者承担。
最终干洗店同意对皮衣进一步处理,并赔偿了黄某损失800元。这是消协首次利用《办法》为消费者解决纠纷,黄某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连称《办法》是“及时雨”。
衣物洗涤出现问题 最高可获20倍赔偿
开发区消费者陈女士月初把一件穿了半年、价格为700多元的棉服送到小区内的一家干洗店干洗,三天后取衣时却发现,衣服的下摆磨损,白色棉芯都露了出来。但干洗店以旧衣服为由只愿赔偿洗涤费的5倍,合计100元。这让陈女士气愤不已。
据消协介绍,衣物的赔偿问题是干洗纠纷的引爆点。目前多数干洗店都是自定赔偿金额,消费者权益难以保护。而就这一问题,《办法》明确了今后由经营者造成衣物损坏和丢失的赔偿金额,保证消费者在索要赔偿时有据可依。
据介绍,今后在确认是经营者责任后,消费者和经营者可按以下内容协商处理:洗涤后衣物出现洗涤质量问题,经修补仍有穿用价值的,经营者应按该衣物洗涤费的1至6倍金额赔偿;不能修复或丢失的,经营者应按该衣物洗涤费的10至20倍金额赔偿,但不得超过衣物的实际价值(衣物的实际价值:衣物穿用一年内折旧20%;穿用两年内折旧40%;穿用三年内折旧60%,逐年递增。但最多折旧率不得超过75%,年限以购物发票的日期为准)。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新出台的《办法》还提到,经营者不得以水洗冒充干洗,或未洗冒充已洗等欺诈行为。如有发生,应按《消法》规定进行赔偿。关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办法》也做了很详细的规定。如果消费者能熟读这些规定,了解自己和经营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今后,涉及到洗染纠纷,就可以按照规定索要合理赔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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