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拟于今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系统上线前的基础工作是将现行纸质外汇登记证及书面业务档案的相关信息转化为电子信息,烟台市中心支局将在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期间,集中采集整理企业基本信息及外汇业务信息。具体年检要求如下:
(一)年检时间和年检企业范围
2008年3月15日至5月31日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参加年检的企业为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参加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登陆国家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下载《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数据采集方案》及《登记表》,认真填写并打印书面表格。在办理外汇年检时报送签字、盖章的书面《登记表》及EXCEL格式的电子《登记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的年检材料:
1、外汇登记证。
2、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正本(须含外汇收支情况表)。
4、最后一期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
5、外债签约表(如果外资企业借有外债,须提供)。
7、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年检完毕后打印出来,有“样本”字样也可) 。
8、纸质及EXCEL格式的电子《登记表》。
9、非居民个人股东的护照复印件。
10、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年检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登陆www.lhnj.gov.cn网站,在线注册后登录,填报新版联合年检报告书的相关数据,传至各审核部门,部门初审通过后,企业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连同上述材料报送外汇局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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