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商务部出台《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财政部、商务部制定了《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所称进口贴息是国家财政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的支持。该政策自2007年起实施,请相关企业留意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按规定及时申报。
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实行监控管理。为保持中欧纺织品贸易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对部分输欧纺织品实施出口许可。一、根据《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取消备忘录项下输欧盟十类纺织品的出口数量管理。二、自2008年1月1日起,对企业出口至欧盟成员国的八个类别纺织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实施期为一年,至2008年12月31日结束。三、对纺织品实行企业经营资质审核。企业资质标准的制定和审核工作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承担。经审核,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可申领《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烟台市纺织品企业经营资质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目前,烟台市有60余家企业取得经营资质,凡未取得对欧盟经营资质的企业,受监控的八类纺织品2008年不能出口欧盟。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2007年12月2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07]第110号公告,公布《2007年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禁止出口)》。此次调整,涉及商品食用盐、水泥熟料等589种。其中我市企业涉及商品主要是成品油漆(商品编号32089090/38140000)、有机颜料(商品编码:32041700)、荧光增白剂(HS编码3204200000)等化工产品,这些调整将带来经营成本、资金压力增大、劳动就业率下降、国际竞争力下降等影响,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经营规模与状况,适时采取应对措施,拓展经营渠道,保证企业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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